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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方法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主要用于外部协调的方法是)

2022-12-24 互联网自考在线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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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常用方法有哪些

监理工程组织协调可采用方法: (1)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 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例会 ①监理例会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研究施工中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的工地会议。 ②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 ③参加人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可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④会议的主要议题如下:a.对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b.工程进展情况;c.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预测;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设备情况;e.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f.有关协调问题;g.索赔及工程款支付;h.质量问题处理措施。 ⑤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工程师机构起草,经与会各方签认,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会议记录内容如下:a.会议地点及时间;b.出席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c.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主要内容;d.决定事项;e.诸事项分别由何人何时执行。 3)专业性监理会议 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由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 (2)交谈协调法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其作用在于: 1)保持信息畅通。由于交谈本身没有合同效力及其方便性和及时性,所以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之间及监理机构内部都愿意采用这一方法进行。 2)寻求协作和帮助。在寻求别人帮助和协作时,往往要及时了解对方的反应和意见,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另外,相对于书面寻求协作,人们更难于拒绝面对面的请求。因此,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3)及时地发布工程指令。在实践中,监理工程师一般都采用交谈方式先发布口头指令,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对方及时地执行指令,另一方面可以和对方进行交流,了解对方是否正确理解了指令。随后,再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介或工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方面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当有效的协调方法。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与其他协调方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的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你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你想得到的协助等。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2、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处理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这是所有工作的根本。总监理工程师要与各专业工程师之间做好协调,特别要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要采取公开的信息政策,让每个人都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和危机,经常性地指导工作,与各成员一起商讨遇到的问题,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大家同舟共济,调动他们的工作的积极性。

(2)更应该做好系统外部协调,这是所有工作的保障。包括与政府质检部门、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协调。通过本人数年工程监理实践的体会,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协调是重中之重。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与业主协调的好坏有很大关系,所以与业主的协调好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也是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3)在具体协调的过程中,要提高对协调工作的敏感度、灵活性和耐心。

1)协调工作要有预见性。要善于发现各单位之间在结合部位上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各专业工程交叉施工给对方造成的不利影响,要有观察事物变化的敏感度,观察各专业施工何时会出现问题及出现问题未及时解决会产生什么后果,以便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做到事前控制,各方都积极响应,将所有相互影响的部位提出来讨论解决,会审后设计方立即将施工图纸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协调要有针对性、处理问题要及时。当矛盾和问题出现后,要及时了解,分析实质,抓住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协调处理,使矛盾和问题得以解决,以免矛盾和问题扩大,增大协调工作难度。例如:齐鲁一涧桥一期16#商住楼,施工过程中,设计院考虑减轻楼面荷载,将轻质隔墙厚度由12cm改为9cm,并且下发了设计变更。由于监理人员没有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仍然按照原设板厚进料。进场后发现材料不对,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组织进料,耽误工期一个多月。同时,施工单位也提出了索赔的请求。结果不仅造成了工期延误,还造成了经济损失。

3)协调工作要灵活。在协调处理问题时,有时处理问题的方法,不一定能被对方所接受,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时改变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例如:可以先让一方提出几种解决问题的方案,让另一方来选择,若不成,监理工程师还可以提出几种方案,供各方选择、认可,总之要找到一个让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

4)协调工作要有耐心。有时一个问题需要多次进行协调,或者旧的问题还未解决完,新的问题又会出现,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时要有耐心,不断地组织各方进行协调处理,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但在进度控制中,有时会因某一专业工程施工不能按计划进行,导致整个工程进度拖后,在检查督促无效的情况下,就要以经济手段来约束各方的施工行为。

5)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都确定了,监理工程师还要检查、督促各方执行,以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检查落实了,协调的工作才有意义。

(4)积极利用好常规的组织协调方法,也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首先,会议协调是进行监理协调的常规方法,会议协调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有关单位与会人员职务应适当。要求与会人员既要了解现场实际,又能够现场决策。职务太高不了解现场情况不便决策,而职务太低不能决策,因此,职务要适中,没有必要把单位大领导都请来。例如:在为举办亚洲杯准备的山东省体育中心绿化工程工地中,工期紧是最主要的问题,同时加上绿化时机,这就要求在进度问题上一点都不能马虎。因此监理机构在每次开会都要求施工单位总经理(决策者)和现场项目经理和工长(执行者)必须参加会议参加工地现场会议,会议形成的决议得到了很好地执行,效果良好。

2)要求与会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各承包商在会前应向总监提交一份书面报告,除了列明前一阶段的进度和下一阶段的计划外,要特别列明下一阶段需要协调的事项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3)监理单位不宜唱独角戏。应由各承包商进行全面简要汇报,让其一口气地谈完所有问题,中途不要被打断。而后,监理单位、业主和各承包商就需要协调的事项逐项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总监应控制好会议进程,讨论应简明,议不及事的题外话和高谈阔论应予以干预。同时,总监应积极行使决策权。

4)书面整理好会议内容,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分发给有关单位。只有形成书面文字,才能提高决议的执行力度,及时纠正不执行会议决议的行为。其次,经常性事项的程序化也是组织协调的工作之一。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科学的施工程序组织各方协调工作,要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的工作程序和操作程序,坚持按科学的监理程序办事。一定要把握好监理的原则。

3、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组织协调?

我简单的说说吧:监理组织的协调管理就是在“人员/人员界面”、“系统/系统界面”、“系统/环境界面”之间,对所有的活动及力量进行联结、联合、调和的工作。人员/人员界面:监理组织由各类人员组成,就算只有两个人,也存在矛盾,这种人与人之间的间隔就是人员/人员界面。系统/系统界面:工程由多个子项目组成,子项目就是子系统,由于各个系统之间的功能和目标不同,会产生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情况,这种子系统之间的间隔就是系统/系统界面。系统/环境界面:建设工程具有环境适应性,能主动从外部取得必要的能量、物质和信息,在取得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阻碍,这种系统和环境之间的间隔就是系统/环境界面。协调的工作内容:一、监理机构内部协调1、人际关系的协调:根据每个人的特点、长处,安排适当的岗位,合理搭配人员。工作委任职责分明,成绩评价实事求是。矛盾的调解恰到好处。2、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监理机构有多个部门或者是专业组,每个组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从建设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协调这些部门、专业组。3、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监理实施中有人员需求、设备需求、材料需求等,但是资源有限,内部需要平衡这些。二、与业主的协调其实就是沟通。了解也业主的意图、宣传监理的工作。三、与承包商的协调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五、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的协调时间关系,二、三、四、五这几点我就不多说了。

4、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主要用于外部协调的方法有那些

(1)、会议协调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部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2)监理例会①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②监理例会应定期召开。③所要求的参加人员均应到会。④会议议题。⑤会议纪要。3)专业性监理会议。除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以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例如加工订货会、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均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2)、交谈协调法: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的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其作用在于:1)保持信息畅通。2)寻求协作和帮助。(3)、书面协调法: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必要时,或者需要精确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4)访问协调法: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请两种形式。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体或工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单位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适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现场随机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对有效的协调方法。5)情况介绍法: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自己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自己想得到的帮助等。

5、建设工程监理怎么继续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与目标控制是密不可分的。协调的目的是实现项目目标。在监理过程中

6、论述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可采用哪些方法

(1)、会议协调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部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2)监理例会①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②监理例会应定期召开。③所要求的参加人员均应到会。④会议议题。⑤会议纪要。3)专业性监理会议。除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以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例如加工订货会、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均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2)、交谈协调法: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的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其作用在于:1)保持信息畅通。2)寻求协作和帮助。(3)、书面协调法: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必要时,或者需要精确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4)访问协调法: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请两种形式。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体或工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单位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适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现场随机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对有效的协调方法。5)情况介绍法: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自己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自己想得到的帮助等。

7、工程监理组织内部协调有哪些方面?

一、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1)、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2)、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3)、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4)、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1)、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3)、事先约定各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1)、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2)、对监理人员的平衡二、与业主关系的协调1、监理工程师要理解建设工程的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2、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到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三、与承包商的协调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2)、进度问题的协调3)、质量问题的协调4)、与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5)、合同争议的协调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7)、处理好人际关系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2、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免造成大的损失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五、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1)、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和协调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敦促承包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接受检查和处理3)、工程合同应公证、并报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等2协调与社会团体的关系一些大型工程建设能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好处,业主和监理应该把握机会,争取社会各界对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8、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概念是什么?

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

9、工程建设监理组织协调的常用方法有哪些?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 (1)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例会 ①监理例会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研究施工中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的工地会议。 ②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 ③参加人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可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④会议的主要议题如下:a.对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b.工程进展情况;c.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预测;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设备情况;e.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f.有关协调问题;g.索赔及工程款支付;h.质量问题处理措施。 ⑤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工程师机构起草,经与会各方签认,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会议记录内容如下:a.会议地点及时间;b.出席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c.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主要内容;d.决定事项;e.诸事项分别由何人何时执行。 3)专业性监理会议 除定期召开工地监理例会以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例如加工定货会、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由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 (2)交谈协调法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其作用在于: 1)保持信息畅通。由于交谈本身没有合同效力及其方便性和及时性,所以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之间及监理机构内部都愿意采用这一方法进行。 2)寻求协作和帮助。在寻求别人帮助和协作时,往往要及时了解对方的反应和意见,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另外,相对于书面寻求协作,人们更难于拒绝面对面的请求。因此,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3)及时地发布工程指令。在实践中,监理工程师一般都采用交谈方式先发布口头指令,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对方及时地执行指令,另一方面可以和对方进行交流,了解对方是否正确理解了指令。随后,再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介或工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方面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当有效的协调方法。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与其他协调方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的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你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你想得到的协助等。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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