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中某水泥厂为施工企业供应水泥,延迟交货1周,延迟交货致使施工企业每一天损失0.四万元,第1天晚上施工企业为减少损失,采用紧迫措施共花费一万元,使剩余六天共损失0.七万元。则水泥厂因背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
A.一一万元
B.一七万元
C.二.一万元
D.二八万元
网校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职考快讯网):考点来源:赔偿损失的限制。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1方背约后,对于方应该采用适量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展,没有采用适量措施导致损失扩展的,不患上就扩展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避免损失扩展而支出的公道费用,由背约方承当。故水泥厂因背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0.四+一+0.七=二.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