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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化监理(监理信息化建设)

2022-12-24 互联网自考在线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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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化[信息化是指培养、发展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监理[“监理”一词,可理解为名词,也可理解为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具体工作[工作的概念是劳动生产。]有哪些?

信息化监理具体工作,简单一句话概括为: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减弱信息不对称而引入的第三方独立组织或者机构。信息化监理具体工作内容:在信息系统[信息系统(Information system)是由计算机硬件、网络和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源、信息用户和规章制度组成的以处理信息流为目的的人机一体化系统。]工程[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通过这一应用,使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的特性能够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是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人力、物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对人类有用的东西。]抄建设中实施监理,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合理、更专业、更全面的保证。(1) 监理袭可以合理地协调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其实这也是监理的一项主要工作。(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帮助业主单位更合理的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并合理、客观的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有助于第三方的专业化服务功能。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四控、三管、一协调”。① 四控包括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工程进度控制。信息系统工程投资控制。信息系统工程变更控制。② 三管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信息管理[信息管理(information Management IM)是人类为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对信息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社会活动。]。信息系统工程安全管理。③ 一协调。在信息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

2、信息化监理难到底是为什么

许多专家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希望从已经广泛应用的建筑监理中获取经验,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监理”,(丙方)应运而生,其主要作用是界定企业(甲方[甲方 (first party) 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的要求,监督和评定软件厂商(乙方)的进度和质量。ERP项目在企业的实施实际上是一个管理工程,具有涉及面广、难度大、周期长和系统复杂等特点。因此,有必要在ERP应用过程中实行项目监理制,用这种科学化和专业化的管理取代以往ERP项目企业自筹、自建、自管,目标不量化、方法不科学、质量不保证、进度难控制和监督保障不到位以及遇有问题甲乙双方相互扯皮的传统管理弊端,确保ERP项目按期、按质完成,以提高企业ERP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就国内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情况来说,更需要软件监理的及早介入。因为ERP产品还没有一定的规范,所以在ERP实施领域也没有一定的规范,造成了每一个软件厂商各自为政,没有标准就无从谈起规范化的管理。由于竞争的激烈,很多ERP厂商夸大软件的功能,承诺无法实现的功能,他们对监理持一种排斥态度。还有一点,国内很多ERP厂商对自身产品的不信任,他们也排斥监理的加入。其实,专业的软件监理可以在项目进程出现问题的时候,客观公正的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同时第三方监理拥有很强的咨询能力,可以帮助双方解决一些技术和管理难题,促进项目进展。作为可以保证对ERP项目实施成功与否做公正客观评价,又可以使ERP市场企业用户和软件提供商甲、乙双方的市场行为规范起来,客观上促使ERP软件提供商提供高质量的符合企业业务需求的软件系统和实施服务,从而提高企业对实施ERP系统的信心。 在ERP项目监理中,看ERP效果,主要是看ERP实施后,企业是否更强壮,核心竞争力是否明显加强。当然评价的标准也有定量的,如最低库存量、交货提前期等。ERP实施人员经常会碰见这样的尴尬,某日,实施方和使用方应该确认前一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但双方的某一方怕承担责任而迟迟不签字确认。因此项目开始拖拉,结果越陷越深,最后掉入“IT黑洞”。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信息化建设中有什么作用

信息化建设是指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以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它们三者分别是信息处理的计算机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应用系统。一、信息系统的建设现状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信息化建设也在进一步的推进,信息系统规模的逐步扩大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信息系统质量不足、工期延后、资金大大超出预算、工程相关文档资料不全、系统安全性不够、各利益单位之间常出现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有碍于我国各方面的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在某些项目上不但没有取得大的进步,而且还耗费了大量的资金,使社会与国家都承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根据目前我国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开发的形式与方式及其它具体情况,可将信息系统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项目组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存在信息量互不对称的现象,导致双方在技术和业务上出现通过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双方单位在业务上的性质不同则进一步造成了双方在信息管理上互不对称,最后严重影响到信息系统的建设。2)相关的法律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能起到对信息化建设中出现各类问题的正确引导、激励、规范作用。3)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自身建设不足,虽然在不断发展壮大但远未达到国际水准。4)另外,还存在一些“趁虚而入”的公司鱼目混珠扰乱市场,而趁机谋取暴利等。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作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所谓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对原有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的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新建、改造、升级等工程;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则是指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注册有效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委托方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委托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是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一次性工程建设任务。]进行的监督管理。作为一种治理机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不足。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多项相关管理办法,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它们不但提出了监理的准入制度,也确立了相关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所必须具备资格和素质,如:要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但具有对信息的处理能力,而且还要能够熟悉相关的信息工程技术与业务以提供对信息系统工程支持,并能够对信息系统工程提供客观的评价和有效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是一项结构性的制度安排,它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引入能够有效保证其发展方面的正确健康,其中第三方监理单位负责处理承建和建设单位与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可以规避降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风险。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意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既要求技术达标,也具有服务性质,它能够促进信息化建设在工程管理上由粗放开型转化为科学高效型,使得建设项目能在提高其质量的前提下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且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要求对软件的开发、实施以及系统城建单位的进行行为上的合法监控,确保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是根据用户要求建造出软件系统或者系统中的软件部分的过程。]单位能够合法、按要求、按标准从事软件开发工作,防止开发中随意、盲目,促使开发行为合法、科学、经济、高效。另外,它还可以促进用户与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助于其全面了解用户需求,同时也可加强项目开发对于用户的透明度。其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促使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建立一套适用于项目运行的全过程的合理、可行的计划,而且可采用相关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能保证在系统建设中其关键技术指标受到合理控制,可以预测并及时处理不利于系统功能与性能的因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监督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等,并负责管理项目合同以及其它相关的文档资料;同时,在必要时帮助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也常常被概括为“四控制”、“ 三管理”、“一协调”;所谓的“四控制”是指在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变更上进行合理科学的控制,而“三管理”则是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安全管理;而“协调”工作则在工程项实施过程中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从设计到实施到验收的整个过程中。

4、信息系统监理员是干什么的?

信息系统监理:简单的一句话解释“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减弱信息不对称而引入的第三方独立组织或者机构”。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是为了以信息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特定业务的效率而建设信息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则是专门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为对象的工程监理,其有别于其它行业监理的全部特征,完全是由信息系统工程的独特性所决定的。 由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在全部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的自我调整和重新优化,项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因此随之需要调整和重新划分。这也就为监理方确定了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的更具特色的角色定位[角色定位(Role Definition):HR管理的最高境界,在一定的系统环境下(包括时间),在一个组合中拥有相对的不可代替性的定位,就是角色定位。],同时也注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必须承担起超出一般监理职责范围的工作。 为了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在切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时,作为监理方,必须清醒地知道监理方的定位,定位的内涵涉及监理方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认清监理方的角色定位,在于明确监理方在项目监理机制中的地位;认清监理方的功能定位,在于让监理方知道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更明确自己应做哪些工作。 一、监理方的角色定位 1.监理机制中的各方关系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通常直接面对甲方和承建方,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系统的工作关系。监理方与上游供应商的关系虽然在法律上是间接的,但有时也需要直接面对,成为工作关系的一部分。如图一所示。乙方、丙方最终是为甲方服务的。 对于政府信息化工程来说,因涉及面广,单一政府部门能力有限,尤其是技术性管理能力不足。甲方往往是业务主管部门或信息化主管部门,甚至有时信息化主管部门直接扮演工程指挥者或协调者的角色。乙方即即工程的建设方,则可能组织结构复杂些,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政府信息化工程,往往会涉及分包商[分包商,是指承包商(尤其是总承包商)将承包的一个合同项目中的一个部分所给予的人。]。这时,丙方即监理方将在业务主管部门或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挥和协调下进行监理工作。 2.监理方的角色 2.1 工作职责 监理方的职责是监督承建方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保质满足业主要求,其职责的侧重点在监督、报告和建议。而承建方的工作职责是针对业主的业务需求,提出并实现解决方案,其职责侧重点在设计、开发和实现。 2.2 工作成果体现 监理方工作的推进主要可以通过规范的文档机制体现出来。各级文档包括: 1) 监理工作计划 2) 项目周期性报告(周报、月报) 3) 项目的专题报告(建议、评估意见) 4)监理通知 5)监理指令 6)工程支付签认单 7) 项目备忘录 8) 项目结束总结报告 9) 其它(会议纪要、工作规范、说明文件)。等等。 3.监理的对象内容 就机构对象而言,监理对象自然主要是承建方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所涉及的各参与方。当监理方受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时,项目的用户方也属于监理对象。 就内容而言,监理既应涵盖技术开发层面,又要针对项目管理,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通常监理方倾向于关注承建中的技术开发情况,忽略对项目管理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经验表明,如果项目管理不配套,监理方对承建方技术开发领域的建议和要求就不能保证得以实现,从而不能实现对项目的控制。监理方可以对某一方案提出事前否决,然而否决之后怎么办呢?由此可见,监理方对技术开发和项目管理的关注应该是并重的。当然,监理方并不能代替甲乙方进行项目管理。 3.1 与甲方的关系处理 由于是甲方(往往就是业主)请监理公司来做监理,因此它是监理公司的上帝。监理公司应时刻牢记自己是在给甲方提供监理服务,所有工作的出发点都应是甲方的利益以及项目的成功。 与甲方的关系必须紧密而友善,这是监理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前提。但同时,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甲方的某个或某些业务人员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甲方的利益,这也正是“明智的甲方高层领导会要求监理方对甲方行为也进行监理”的道理所在。所以,监理方与甲方的关系尤其是私人关系又必须有所超脱,在遇到具体问题监理方必须要保证公正、公平,要有自己的看法与原则。 3.2 与乙方即承建方的关系处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本质都是一种管理工作。管理对象的配合是所有管理工作成功的必备要素。如果没有承建方的配合,监理工作将很难开展起来。 但是这样就涉及到了一个尺度的把握,关系既要密切又要有所超脱。很显然,要做到既让甲方感觉到监理的价值又让承建方感觉监理不仅不是添乱而且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即两边都能认同监理的价值又能保证项目顺利的进行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它也可能比较简单地得以实现,那就是充分领会并遵守监理领域里的“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八字原则。 3.3 技术问题的监理介入方法 由于在一个具体项目中,监理方不可能配备与承建方同样多的人手,所以工作中就必须有所侧重,有所为有所不为,可以概括成一句话:抓大放小。尤其在技术问题上,监理方通常不适合在具体细节上与承建方纠缠。 比如一个应用系统的开发,监理方应该做的是: 检查承建方的开发管理规范与质量控制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确保承建方依照这些规范和体系进行开发 对成果进行验收测试,而不是去与承建方的系统分析员讨论数据库表的字段设置或者与程序员探讨一段代码应如何编写。 3.4 分包商的关系协调策略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等,或者存有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包商、分包商等。 对于前者,监理方工作的难度要增大不少,关系与利益的协调工作就更加凸显其重要。 对于后者,监理方应切记不要轻易越权管理,对分包商的监督与管理应当由总包商来负责,监理方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接口是总包商,一般不涉及分包商,除非有明确约定。 因而,通过上述讨论,对监理方的角色定位应是:独立于甲方和乙方(即承建方)的第三方,但是站在甲方的立场上。监理方受甲方的领导,它不直接对工程行使决定权。 二、监理的功能定位 作为甲方,在确定监理机构的同时,对监理机构的定位也必须明确。这对监理机构正确处理与甲方和乙方即承建方的关系至为关键。通过上述讨论,已初步明确了监理方的角色定位。那么,监理方在日常工作中又应如何定位呢? 其实,监理过程本质上是一种信息交互的过程,其目的是将问题发现在早期阶段。一个信息系统的建设往往是一种涉及多种学科、多种技术的复杂的系统,因而,监理过程也是一种团队工作,为了使信息系统工程能真正地达到信息建设目标,必须通过团队努力使这些学科与技术协调一致地工作。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作为监理方,主要应通过发挥监督、控制、协调和建议等方面的作用,确保项目实现质量、进度和成本三个方面的控制目标,作为甲方授权的代表,监理方是甲方的助手,辅助甲方来对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所以,监理的功能定位应是:发现并预警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 因而,监理方应在信息系统建设的每个阶段,应根据其科学的工作方法和监理经验安排各种监理活动,监督系统建设的各个阶段实施过程的状况。监理方的日常工作是监理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最主要的监理活动。通过这些日常的监理活动及时发现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分析研究。通过监理交流机制及时向甲方汇报,同时提出监理方对上述问题的评估意见和解决方法的建议,使甲方能及时了解实际建设状况,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能有客观的认识,并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监理方还应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直接向用户方和(或)承建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5、工程监理在信息化建设中有什么作用

信息化建设是指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以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它们三者分别是信息处理的计算机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应用系统。一、信息系统的建设现状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信息化建设也在进一步的推进,信息系统规模的逐步扩大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信息系统质量不足、工期延后、资金大大超出预算、工程相关文档资料不全、系统安全性不够、各利益单位之间常出现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有碍于我国各方面的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在某些项目上不但没有取得大的进步,而且还耗费了大量的资金,使社会与国家都承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根据目前我国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开发的形式与方式及其它具体情况,可将信息系统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项目组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存在信息量互不对称的现象,导致双方在技术和业务上出现通过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双方单位在业务上的性质不同则进一步造成了双方在信息管理上互不对称,最后严重影响到信息系统的建设。2)相关的法律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能起到对信息化建设中出现各类问题的正确引导、激励、规范作用。3)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自身建设不足,虽然在不断发展壮大但远未达到国际水准。4)另外,还存在一些“趁虚而入”的公司鱼目混珠扰乱市场,而趁机谋取暴利等。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作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所谓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对原有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的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新建、改造、升级等工程;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则是指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注册有效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委托方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委托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的监督管理。作为一种治理机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不足。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多项相关管理办法,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它们不但提出了监理的准入制度,也确立了相关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所必须具备资格和素质,如:要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但具有对信息的处理能力,而且还要能够熟悉相关的信息工程技术与业务以提供对信息系统工程支持,并能够对信息系统工程提供客观的评价和有效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是一项结构性的制度安排,它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引入能够有效保证其发展方面的正确健康,其中第三方监理单位负责处理承建和建设单位与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可以规避降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风险。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意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既要求技术达标,也具有服务性质,它能够促进信息化建设在工程管理上由粗放开型转化为科学高效型,使得建设项目能在提高其质量的前提下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且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要求对软件的开发、实施以及系统城建单位的进行行为上的合法监控,确保软件开发单位能够合法、按要求、按标准从事软件开发工作,防止开发中随意、盲目,促使开发行为合法、科学、经济、高效。另外,它还可以促进用户与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助于其全面了解用户需求,同时也可加强项目开发对于用户的透明度。其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促使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建立一套适用于项目运行的全过程的合理、可行的计划,而且可采用相关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能保证在系统建设中其关键技术指标受到合理控制,可以预测并及时处理不利于系统功能与性能的因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监督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等,并负责管理项目合同以及其它相关的文档资料;同时,在必要时帮助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也常常被概括为“ 四控制”、“ 三管理”、“一协调”;所谓的“四控制”是指在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变更上进行合理科学的控制,而“三管理”则是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安全管理;而“协调”工作则在工程项实施过程中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从设计到实施到验收的整个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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