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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管理制度有哪些?一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之前要做好施工设计工作,并绘制总体的平面图,而且要布局合理,任务明确标记等。
二是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可以使用日事清进行项目目标管理。
三是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四是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五是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六是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七是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2、如何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DBB)中,监理机构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环节的重要参建主体;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强制性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当前,监理工作普遍存在价格竞争无序、作用发挥不足、科技应用欠缺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开展,长远来看也无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存在感”较低且“规范化”缺欠的监理现状,苏州市先后发布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引导完善监理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1、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后,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被全面放开。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过程中,监理行业却逐渐出现了收费标准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竞争现象,优质优价原则难以体现,工程质量更是难以保证,这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的监理收费”相对应,实施方案强调监理服务价格应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为基准,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费都要和市场价持平,甚至高于市场价,以充分保证监理服务质量。另外,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实行监理招投标时可继续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该基准价上下20%浮动。不难发现,新政在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旨在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2、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在核对人员配备、合同金额符合要求后形成《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表》,而后将信息表推送给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业主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确将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分值也将纳入监理招标的评分体系,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可以看到,新政旨在于事前把关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金额,加强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并将事中考评、事后奖惩相结合,促使监理企业加大监理力度——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解决工程监理普遍存在的履约不够难题。
3、推进“实名制”管理
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当下,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也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手段之一。这意味着,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监理机构也应做好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新政强调监理企业应对照监理合同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方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应作为监理月报的报送内容。在此基础上,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行政他律、监理自律的必要内容,乃至监理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事实上,强化监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解决现场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困难等问题,也是强化监理履约监管、提高整体监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相应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4、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等地试点初见成效的监理记录仪被苏州正式采用:新政要求监理企业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记录仪,以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这是工程监理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互联网+监理”模式提高监理实效的新尝试。监理人员需遵循《监理工作记录仪现场记录要点和使用范围》,在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时,使用监理记录仪动态记录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所采集的影像资料将作为监理整改的有力依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
3、2018年国家对工程监理管理有哪些规定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扩展资料:
工程监理要求规定:
1、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监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简单概括)第一章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为促进公司员工全面了解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尽快熟悉监理 工作和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特摘录以下有关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供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使公司员工在监理工作中执行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 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11,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6,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1,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4,建设工期; 5,建设资金的使用等; 6,施工阶段的主要职责: (1) 审核承建商编写的开工报告, , 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 规划许可, 招标投标, 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 质,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2) ,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3)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 ,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6) ,查验承建商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7)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9) ,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的其他事宜; (10) ,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1)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 ,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3) ,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7,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活动; 8,经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协会考核合格,取得监理岗位证书的监理员,可以协助监理工 程师从事监理活动; 9,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执业; 10,条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共10条;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 详细的资料您参考这里的介绍: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http://wenku.baidu.com/view/c2bfb76a561252d380eb6e53.html
5、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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